校內餐飲衛生督導檢查 本校為營造優質校園,落實餐飲衛生管理, 依據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、「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」及教育部「大專校院餐飲衛生管理工作指引」,辦理校園餐飲衛生安全管理相關事宜,以維護全校教職員工生之食的健康安全。
於校園餐飲合約廠商營業期間,除每週至少檢查乙次,予以安全衛生相關輔導外,並將檢查報告每週上呈,除檢查發現之相關缺失由總務處依合約要求改善,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。